公示丨速看…《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局部用地修改公示

精彩武威 2018-08-31 2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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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丽人妇科医院 提醒您关注→ 精彩武威 《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中心城区局部用地修改公示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对2017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城区局部用地进行修改。2018年,武威市规划局委托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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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中心城区局部用地修改公示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对2017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城区局部用地进行修改。2018年,武威市规划局委托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城区局部用地修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社会公示,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公示期自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公示网址:中国•武威http://www.ww.gansu.gov.cn。

市民的意见建议可送到武威市规划局(门口设征求意见箱)或发送到电子邮箱:wwsghjghk@163.com。

联系电话:0935-2251887 

联系人:李生科   通讯地址:武威市规划局(武威市新城区姑臧路东侧)邮政编码:733000

武威市规划局 2018年8月30日

规划公示主要内容

1.总规修改背景

  《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现行《总规》”)于2011年启动编制,2015年11月纲要成果通过甘肃省住建厅审查,2017年7月规划成果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现行《总规》实施以来,对武威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显著增强。但部分规划内容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也显露出部分新情况和新问题,不符合新形式下城市发展实际,急需对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进行纠正。

  2018年8月,武威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编制了本修改报告。本修改旨在纠正现行《总规》实施以来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偏差,确保经过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更加符合城市发展实际,有利于指导武威市的各项发展与建设,有利于今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2.总规修改依据与必要性   2.1 修改的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国办发[2010]20号)规定,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论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建规[2009]59号)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后,认为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可结合评估成果就修改的原则和目标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其中涉及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应有专题论证报告。

  (2)《评估报告》主要结论   现行《总规》整体实施情况良好,主要内容仍切实可行,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及偏差。尤其在国家及甘肃省倡导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弘扬等宏观背景下,现行《总规》部分空间用地规划,与新形势下的地区需求和城市发展实际存在一定偏差,应通过对现行《总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2.2 修改的必要性   (1)城市总体规划动态维护的需要   (2)国家、甘肃省宏观政策及上位规划落实的需要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地方发展需求转变的需要   (4)民生改善中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优化的实际需要

3.总规用地修改方案   3.1 凉州城区用地修改方案   3.1.1 新城区增加建设用地   (1)地块编号1#。

  (2)将新城区北侧规划发展备用地和部分农林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该地块总用地面积369.36公顷。其中,现状村庄建设用地14.71公顷,新增城市建设用地354.66公顷。

  (3)规划要点   该区域以打造高标准宜居生态居住区为目标,用地布局围绕中心公园绿地及东西绿廊,主要布置有居住、商业、办公、文体、教育、医疗等用地,按城市居住区级标准配建了各类

  注重城市新区绿地景观系统的营造,片区中心预留了大型公园绿地,并布置了多处街头游园;规划区东侧两湖公园向西延续预留较宽城市绿廊,打造景观林荫大道,横贯规划区东西;主要道路两侧均预留20-50米宽的带状绿地,保证规划区拥有较高的绿化水平及生态环境。

  道路交通规划延续现行《总规》干路系统及道路宽度,采用方格路网形式,注重交通组织的通达性和连续性。片区东北侧规划1处长途客运站和1处公交首末站,并布置公共停车场2处。 

  另外,考虑到本区域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较大,配套市政设施用地的刚性需求。经与相关部门协商,本次修改在规划区北侧预留了两处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一处位于金大快速路北侧,杨家坝河西岸,为规划污水处理厂用地,占地面积约10公顷;另一处位于金大快速路以北,金武公路以西,为规划供热站用地,占地面积约6.67公顷。

  3.1.2 雷台汉文化博物馆东侧用地修改   (1)地块编号2#。

  (2)修改雷台汉文化博物馆东侧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修改后用地性质以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为主。

  3.1.3 老城区内部分用地修改或性质置换   (1)地块编号3-1#。

原为总规保留的中小学用地(发展巷小学),本次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62公顷。

  发展巷小学搬迁至东侧规划武威职业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用地内(原武威卫校),医疗卫生用地部分修改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1.75公顷。

  (2)地块编号3-2#。   原为总规保留的居住用地(凉州区排名前列幼儿园),本次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56公顷。

  凉州区排名前列幼儿园搬迁至西侧南关东路沿线规划居住用地内,用地面积0.9公顷。

  (3)地块编号3-3#。   原为总规保留的医疗卫生用地(凉州区人民医院),本次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公顷。

  (4)地块编号3-4#。   原为总规保留的医疗卫生用地及规划公共绿地(现状均为武威市人民医院搬迁后的闲置用地),本次修改为教育设施用地(中学),用地面积2.56公顷。

  3.1.4 武威工业园区部分工业用地转为备用地   (1)地块编号4#。

  (2)取消武威工业园区内部分闲置工业用地,调整为城市发展备用地。该区域减少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共计88.02公顷。

  3.1.5 武南镇区部分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转为备用地   (1)地块编号5#。

  (2)取消武南镇区部分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调整为城市发展备用地。该区域减少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共计76.58公顷。

  其中,减少工业用地22.21公顷,减少仓储用地52.19公顷,减少防护绿地2.18公顷。

  3.2 重离子片区用地修改方案   3.2.1 部分娱乐康体用地转为备用地   (1)地块编号6#。

  (2)取消重离子片区西北侧大片娱乐康体用地,调整为城市发展备用地。该区域减少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共计143.66公顷。

  (3)重离子片区西北侧部分娱乐康体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面积共计10.24公顷。

  3.2.2 微调供热用地位置,按需求重新划定用地界线   (1)地块编号7-1#及7-2#。

  (2)将原规划供热用地位置向东微调,并按实际需求重新划定供热用地,占地面积3.34公顷。调整原供热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5.28公顷。

  3.2.3 优化片区道路系统,修改工业及科研院所用地   (1)地块编号8-1#及8-2#。

  (2)按照现状已建成居住区及多条道路的实际情况,优化调整片区道路系统,8-1#地块微调中学用地位置。同时根据片区实际需求,增加了1处医疗卫生用地。

  (3)调整8-2#地块用地性质,将工业及科研院所用地修改为娱乐康体用地、商业用地和配套居住用地。根据片区发展大型娱乐康体园区的需要,在片区西南侧增设1处长途客运站和1处公交首末站;娱乐康体用地西侧布置公园绿地,北侧布置商业用地,以满足娱乐康体用地发展的配套服务及景观提升需求。

  3.3 陆港中心区用地修改方案   3.3.1 明长城建控地带内部分建设用地转为备用地   (1)地块编号9#。

  (2)取消陆港中心区北侧部分位于明长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城市发展备用地。该区域减少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共计49.72公顷。

  其中,工业用地36.98公顷,商业用地9.06公顷,公共绿地3.68公顷。

  3.4 修改后各类建设用地变化情况总结   本修改方案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其中,凉州城区中的武威工业园建设用地减少88.02公顷,武南镇区建设用地减少76.58公顷;重离子片区建设用地减少143.66公顷;陆港中心区建设用地减少49.72公顷。以上减少的建设用地全部调入凉州城区中的新城区,新增建设用地354.66公顷。

  本修改方案各类用地较现行《总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共5类用地总量增加,总计237.7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共3类用地总量减少,总计237.79公顷。现行《总规》其他各类用地量比保持不变。

  3.5 修改可行性分析   3.5.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局部用地修改是按照《<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实施评估报告>》中“加快启动总体规划的修改,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顶层设计”的结论要求进行的。针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本次修改同时还编制了《<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强制性内容修改专题论证报告》,完善了规划修改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本次修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是在不违反现行《总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并充分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

  3.5.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次修改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充分协商沟通,符合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5.3 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   本次修改对城市建设用地各项比例及人均指标影响较小,修改后相关指标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等规范的要求。

来源:武威政府网、武威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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